关于印发《2008年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免费专业技能培训实施方案》的通知
来源:东营教育信息网
作者:东营市教育局 时间:2008-6-30 8:54:25 东教办发〔2008〕63号
各县区教育局,胜利教育管理中心,市直各职业院校:
根据中共东营市委、东营市人民政府《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》(东发[2006]13号)的有关要求和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《关于对未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免费进行专业技能培训的通知》(东政办发[2006]17号)精神,现结合我市职业教育实际,就2008年对未升学初、高中毕业生免费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,请认真遵照执行。
二○○八年六月二十六日
2008年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免费专业技能培训实施方案
一、目标任务
对未升学的初中毕业生进行为期不超过2年的专业技能培训;对未升学的高中毕业生进行为期不超过1年的专业技能培训。具体院校、专业指导性培训计划见附件1。
各县区教育局、各有关职业院校,要在认真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正常学历教育招生工作的同时,积极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工作。通过培训,使学员掌握一门或几门实用技术,提高自身素质,增强就业能力,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技能人才的需要。
二、实施程序
(一)报名
1、报名范围:东营市辖区内具有常住户籍的未升学的初、高中毕业生。
2、报名时间:初中未升学毕业生报名时间为2008年8月5日前;高中未升学毕业生报名时间为2008年8月20日前。
3、报名地点:各有关培训院校。
4、报名手续:未升学学生持本人毕业证、户口本(原件、复印件各一份),1寸彩色、正面、半身、免冠照片1张,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办理相关报名手续。
5、填报志愿:学员报名时填写“2008年免费专业技能培训报名登记表”(附件2),每名学员可以填报2个专业和一个是否服从调剂志愿。
6、信息上报:各培训院校将报名信息初中未升学毕业生于8月10日前、高中未升学毕业生于8月25日前上报市教育局。上报时将 “2008年参加培训学员报名情况统计表”(用A4纸打印,表样见附件3)及电子文稿一并报市教育局。
(二)学员认定
市教育局对学员资格进一步审核,无误后登记注册。对个别报名人数较少的院校专业,在征求学生本人意见的情况下,安排到其他院校相同(或相近)专业学习。
(三)入学
被确定参加培训的学员,持培训院校核发的入学通知书和入学须知,在规定时间内到院校报到,办理入学培训手续。各县区教育局、各承担培训任务的职业院校在学员入学后,对学员户籍、专业等情况进一步核实、确认,并将培训学员录取登记表一式三份(附件4)及电子文稿于9月20日前一并报市教育局备案。
(四)培训
各培训院校根据专业特点和院校、学生实际,合理安排教学计划,重点加强动手实践能力的培养,扎实有效地开展培训工作,保证质量、务求实效。
三、保障措施
(一) 经费保障
市教育局在学员入学后进一步核对培训学员户籍、专业和各院校实际培训人数,根据有关部门规定的学费标准,计算各院校培训经费,由市财政局分别拨付各县区财政局和市直职业院校。
培训使用的课本,根据不同专业国家课程设置标准和山东省教学研究室编制的《山东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学用书信息》,由市教育局与各县区教育局、各培训院校共同选取确定主干课程书目和课本数量,由市政府采购办统一招标、采购,按照培训人数统一配发到相关培训院校。课本费用由市财政局与供货单位一次性结算。
学员的食宿等其他费用由学员自己承担。对农村贫困家庭和城镇低保家庭子女,各院校要给予适当生活补贴。
(二) 教学保障
1、提高培训能力,保证培训质量。各培训院校,要采取措施,加强内部设施配套建设,改善办学条件,为培训学员提供优良的学习、实训和生活环境。加强教师的培训工作,尤其是强化对承担培训任务相关专业教师的培训,提高师资水平和教育教学管理水平。根据培训专业特点和学员特点,合理安排教学计划,强化动手操作,突出专业技能培养,提高专业技能培训的质量。同时,加强学员的安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,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观和就业观,为学员培训后就业打下良好基础。
2、坚持以就业为导向。职业院校要把学员就业作为培训的出发点和落脚点,加强与企业的联系,采取“定单式”培养,积极为培训合格的学员推荐就业。各院校要保证学员的培训时间,对上岗后出现不适应工作的学员,实行“召回”制度,继续进行免费培训。
(三) 组织保障
1、成立领导小组,加强领导。各县区教育局、各培训院校,都要成立领导小组,加强对专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领导,并将领导小组组成情况报市教育局。
2、加强督查,落实责任制。一是各县区教育局长、市直职业院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,要把专业技能培训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。二是加强对培训过程的督查,既要保证培训时间,又要保证培训质量,市教育局将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培训情况进行抽查,加大督查力度,确保培训工作顺利进行。
3、加强宣传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职业院校要加大宣传力度,让社会、家长、学员充分认识市政府这一决策的重要意义,积极参加专业技能培训,扩大舆论影响,为专业技能培训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。
附件:1.2008年专业技能培训分院校指导性计划
2.2008年免费专业技能培训报名登记表
3.2008年参加培训学员报名情况统计表
4.2008年培训学员录取登记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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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词: 职业教育 技能培训 实施方案 通知
东营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8年6月26日印发